1、大夫开的药不适合,如何进行投诉
当大夫开具的药物不合适病人的病情或存在明显错误时,病人及家属有权进行投诉:
1.应准时保留证据,包含药方、医疗记录与与大夫的交流记录等。这类证据是后续投诉和处置纠纷的要紧依据。
2.病人及家属应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明确表达查处需要,并需要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同时,应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以备后续调查用。
3.假如涉及病人死亡,法律快车提醒,应准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需要医疗鉴别,以确保病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投诉大夫后的处置步骤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采取行动,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并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以预防病程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1.假如涉及病人死亡,主管部门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缘由。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必要时,还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对于个体开始营业的医务职员和乡村大夫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始营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和处置。
3.在处置过程中,若是一般医疗纠纷,医务部(处、科)会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假如患者或家属不可以同意协商结果,主管部门会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进行进一步处置。
4.医院一般会设立医疗投诉办公室,病人及家属可以向其反映问题。假如医院方面搪塞或处置不当,病人及家属应需要见医院领导,以寻求更高级别的解决方法。
3、投诉大夫未解决如何解决
假如投诉大夫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病人及家属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手段:
1.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的处置建议与病人或家属进行商谈,争取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假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医院会考虑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以弥补病人及家属的损失。
2.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置状况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以确保有关责任的追究和整改手段的落实。假如纠纷仍然未能解决,病人或家属可以向医院所属的区医掌握申请医疗事故鉴别。
3.假如对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别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第三鉴别的申请,或由双方一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掌握组织第三鉴别。
4.假如仍对鉴别结论不服,病人或家属可以诉诸法院,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假如需要法律援助或咨询,可以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